关于对药学等9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9 来源:山医药烟台附院
作者:山医药烟台附院
责任编辑:山医药烟台附院
审核人:山医药烟台附院
浏览次数:次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根据《关于取消中药配方颗粒加成和规范整合药学类等9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烟医保发〔2026〕15号)要求,为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更好地服务广大患者,医院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规范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药学类、一般治疗、物理治疗、病理、颌面外科、血管淋巴、消化、疝甲乳、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9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涉及的价格标准,自2026年11月1日起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为保障您的正常就诊,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已开具消化内镜类申请单,需于10月31日16:00前(周六)完成预约登记。逾期未缴费或未完成检查的申请单将失效,需重新开具。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长期以来对我院的信任与支持。
山东医药大学烟台附属医院
2026年10月29日


官方微信平台
微信服务平台
“病案通”微信公众号
鲁公网安备 37061202000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