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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严防涉医违法犯罪

发布日期:2024-10-12 来源:滨医烟台附属医院 作者:滨医烟台附属医院 责任编辑:滨医烟台附属医院 审核人: 滨医烟台附属医院 浏览次数:

  为保障医务人员和就医患者的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央9部门决定自2016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依法严惩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一是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施》要求,切实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对医疗机构的报警求助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坚决制止,特别是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必要时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必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二是人民检察院对伤医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快捕快诉。对重大涉医犯罪案件要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应当依法监督纠正。

  三是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判,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判决结果依法公开。

  四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委托行业协会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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