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办公室
根据医院全面质量管理要求,在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药学、行政、后勤等部门进行质量控制和监督。
(一)监督各部门质量自查情况,定期收集、统计质量控制信息,认真查对质量自查的有关记录,实行跟踪考核。
(二)协调各部门之间交叉质量控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工作。
(三)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质量管理组织成员进行督导管理,如实收集各部门业绩指标信息。
(四)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缺陷,根据业绩指标评价体系,结合医院质量控制结果,实行业绩评价,及时向院长反馈有关情况,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控制结果。
(五)根据医院全面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对没有履行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实行奖惩兑现。
(六)完成医院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