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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处

发布日期:2014-04-05 来源:滨州医学院 作者:滨医烟台附属医院 责任编辑:滨医烟台附属医院 审核人:滨医烟台附属医院 浏览次数:


    教育处工作职责                            

    教育处是负责教学、实习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并组织教研室人员具体实施。

    (二)根据学校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以及教学日历的审核、汇总、编排等工作。

    (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本学院教师停课、调课等有关工作。

    (四)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教学课程表的编制、送审、修改等工作。

    (五)负责每学期本学院滨州校区教室的安排与使用工作。

    (六)负责本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教学文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反馈、归档工作。

    (七)具体负责处理本学院与教务处、其他各学院及有关部门的教学相关事宜。

    (八)参加本学院教学工作会议及有关教学活动,负责会议记录;及时了解、汇总、统计有关教学情况,做好教学大事记录。

    (九)负责组织安排期末考试及补考、重修考试的安排、出题、监考工作,负责本学院学生考试成绩的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实习生出科考试及毕业理论、技能考试的组织及安排工作。

    (十)负责附院实习生的实习安排和检查、评估,并组织实施实习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实习生的入院教育和院内业务讲座的组织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上报和课时津贴的发放工作。

    (十三)完成院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继续教育处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处是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师及卫生强基综合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全科医师及卫生强基等管理及培训计划、实施细则、质量监控、评估评价等相关管理制度,并将实施过程资料系统整理后归档。

    (二)积极组织各专业科室及职能管理部门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负责协调和办理申办过程及项目培训中的相关事宜,积极争取搭建高层次学术交流平台。

    (三)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并具体负责实施。同时负责专科医师的教育和各级医师继续职业发展教育。并同时负责各培训基地的管理。

    (四)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学分审核以及注册、再注册、职称晋升人员的任期学分审核,并办理相应合格证书。

    (五)根据乡镇全科培训基地的要求,制定计划并实施乡镇各级技术骨干培训、管理、监督检查及评价改进工作。

    (六)对政府指令的社区、农村人才培养任务,拟定相关制度和具体措施,制定每年为社区、农村培养人才项目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并追踪评价培训效果。

    (七)承担组织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提高诊疗水平的任务,制定相关规划、实施方案,及追踪评价实施效果。负责适宜技术的申报、推广及效果追踪评价;负责来院进修及各种培训的组织与管理及质量监督。

    (八)搭建学术交流平台,邀请院内外相关专家来院或输送本院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外出进修、参加学术会议及各类培训班。举办国家级、省级、市级及院级各学科的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各级卫生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职业发展。

    (九)负责各级人员的在职学历教育的审批、备案以及所获学历的登记与归档。

    (十)负责开发和接纳各地邀请我院协助承办的业务及管理培训班,提高我院在管理和业务领域的影响力。

    (十一)完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领导交办的指令性任务,协助其他部门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科技处工作职责

    科技处是负责科研管理、科技奖励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科技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医院科技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监督实施和结题管理工作。

    (三)负责科技奖励的申报、管理工作。

    (四)负责论文发表的审核、版面费报销、有关奖励等工作。

    (五)负责重点学科、实验室的申报、评估、监督、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科技信息档案管理、科技统计、专家库建设工作。

    (七)制定并执行科技成果和科技论文奖励与补助政策。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科研队伍建设,培育、组建科研创新团队。

    (九)负责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审批、报销,制定经费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经费的审计工作。

    (十)负责组织科普活动,开展科教兴院的工作。

    (十一)向各级科协、学会推荐专家,参加上级科协组织的活动,支持和协助有关学会开展工作。

    (十二)完成院领导、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处工作职责

    研究生处是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临床各专业硕士点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研究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日常管理和党的建设工作。

    (二)负责研究生教育培养经费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临床各专业学位点的申报工作,拟定各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目录等。

    (四)负责指导教师遴选和指导小组成员的资格审核工作。

    (五)负责对各硕士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进行初审,拟定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范围。

    (六)组织临床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评估检查工作,改善研究生培养条件,解决研究生培养中遇到的问题,总结交流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并提出改进措施。

    (七)拟定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范围,组织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外语的授课及考试工作,定期检查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课题进展及临床轮转情况,解决课题研究及临床实践学习中的困难。

    (八)负责研究生的临床轮转及专业学习工作,组织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并组织中期阶段考核工作。

    (九)负责临床各专业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及学位材料初审工作,推荐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组织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

    (十)负责附属医院在职研究生招生及教育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医院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工作职责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主管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健全和完善外事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全院外事工作年度计划,年终进行总结。

    (二)负责与国外友好合作院校、海外校友、知名人士、来院讲学人员等的联系,积极开展交流活动,开辟对外交流渠道。

    (三)负责制定来访外宾接待计划并做好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聘专家服务工作。

    (四)负责向国外知名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选派医护及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境外培训;负责对选送人员进行行前外语强化培训。

    (五)负责公派出国访问、研修、留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人员和出国团组的手续办理,对选派出国人员严格把关并进行思想教育和外事安全、纪律教育。

    (六)负责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管理与联络,以及回国后学习成果的汇报与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七)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每年的外事工作呈报任务。

    (八)负责医院与国外机构间的往来文传、电讯等的起草、翻译等工作。

    (九)负责医院的境外宣传、外事信息的统计、汇总及归档工作。

    (十)负责外籍人员来院就诊的沟通和翻译工作。

    (十一)认真完成医院领导、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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