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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展2018年廉政谈话

发布日期:2018-05-16 来源:纪委(监察室) 作者:杨晓彤 责任编辑:滨医烟台附属医院 审核人:滨医烟台附属医院 浏览次数:

根据医院党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4月下旬至5月上旬,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部门、科室分别开展了廉政谈话,全面压实“两个责任”,着力强化“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谈话范围为全院副护士长以上干部。

谈话中,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分析了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以来,国家和医疗卫生行业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结合实际案例及相关政策法规解读了我国的违纪违法门槛及成本,提醒部门、科室负责人要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算好“七笔帐”,并对相关部门、科室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了提醒。

谈话中,医院领导对如何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发生廉政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二是要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系列制度。强化制度监督和内部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权利运行,规避廉政风险;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让红脸出汗作为常态。三是要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着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逾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四是要切实克服三种不良心理。克服放任心理、侥幸心理、攀比心理,以免造成心理失衡,行为失范,从而走上违规违纪的不归路。五是要与供应商、经销商保持一定距离。处理好“亲”与“清”的关系,避免被不法商人“围猎”。

各部门、科室负责人纷纷表态,要严格按照医院党委、纪委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九不准”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好业务的同时,带好队伍,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谈话结束后,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部门、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副护士长以上干部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医院与医疗器械、药品、耗材经销商签订了廉洁经销承诺书。

开展廉政谈话,是医院党委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廉政谈话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实践。今年的廉政谈话,改变了以往医院纪委与全体部门、科室直接谈话的形式,改为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部门、科室进行廉政谈话,医院纪委全程参与,着力凸显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通过层层压实责任的有效途径,扎实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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